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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规定

教学研究活动制度

发布者:不详  时间:2010-01-09  浏览:
 

  一、教学研究活动包括教育理论的学习与探讨、专业建设、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,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分析、教学经验的交流与推广,这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学院、教学系(部)、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都十分重视。
  二、每学年教务处对全院的教学研究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,并做出全院性教研活动安排。
  三、每学期教学系(部)要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,提出教学系(部)教学研究指导意见,并做出教学系(部)教研活动安排。
  四、教研室学期初要提出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,计划要切实可行,并经教学系(部)审核。同时,要将主要内容填在教研活动记录的首页上。
  五、学院规定统一的教研活动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,除学院统一组织活动外均由教学系(部)安排,教研活动一般由教研室组织开展。
  六、教务处、教学系(部)和教研室安排的教研活动,每学期总计不少于18次,每次为2课时。
  七、教研活动时,教研室主任要严格考勤,同时要认真填写教研活动记录,并于学期末交教学系(部)审查后,由教研室负责保管。
  八、每学期末,各教学系(部)、教务处要写出教研活动总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