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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

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设备处  时间:2018-04-04  浏览:

 

 

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
 
各处(科)室、系部:
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登记与领用手续,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,保证教学需要,提高工作效率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 
一、 固定资产登记
1、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计财处报账前,需到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先登账,登账时须携带手续齐全的购货发票,并提供所购仪器设备等资产的主要技术参数:①仪器设备类: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购置日期、厂家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;②若为计算机还须有详细配置:品牌、内存、硬盘、显示器数据、cpu等。③家具类:规格、型号、材质、生产厂家、购置日期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。
2、登记表要填写完整领用单位、领用人要填写清楚,固定资产登记表中经手人为资产的购置人,登账人为设备处管理人员。由设备处管理人员登记盖章后方可到计财处报账。
注:固定资产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分为16大类,详见学校规章制度汇编308页。
二、固定资产报损、报废、丢失、调出和转入
1、资产报损、报废前,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申报表,并报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由各级领导签字批复后集中统一处置。未见批复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。五万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由单位提出申请,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。
2、资产丢失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写出详细的文字说明,包括丢失经过及相关证明人等,由部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填丢失登记表。
3、资产的调出及转入是指校内(校外)各处室、系部(实验室)之间的调出及转入,若要转出资产,必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申报表,报设备管理处审批后统一进行调转处理。
以上所有申请表均可从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网址下载( http://sbc.xtmc.net ),如有疑问请拨打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电话0319-2233319咨询。
特此通知    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
2013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