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毕业生补考通知
根据学校《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毕业考试补考不及格、期末考试两次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者,可参加历届毕业考试补考,考试合格可重新核发毕业证书。
学校定于2017年9月23日在校本部组织补考,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(具体安排考试当天公布)。如果补考不通过或缺考者,将不再给予补考机会,做永久结业处理。
邢台医专教务处
2017.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