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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

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知

发布者:123  时间:2017-11-28  浏览:

 

各处(科)室、系部:
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采购工作的管理,保证固定资产的数据完整和准确,各级管理部门帐、卡、物必须完全相符。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登记与使用手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 
一、 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
1.必须贯彻“统一领导,分口,分级管理,层层负责,管理结合”的原则。购置必须有计划,验收要有严格手续,使用保管要有责任制度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2.学校所有处室、系部自己购置的物品资产,不论以何种经费购置的资产,领导签完字报销前需到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先登记帐再报销。登账时须携带手续齐全的购货发票,并提供所购资产的主要技术参数明细:①仪器设备类: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购置日期、厂家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;②若为计算机须有详细配置:品牌、内存、硬盘、显示器数据、cpu等。③家具类:规格、型号、材质、生产厂家、购置日期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。
3.登记表要填写完整购置单位、经手人要填写清楚,固定资产登记表中经手人为资产的购置人,登账人为设备处资产管理人员。由设备处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盖章后方可到计财处报账。
注:固定资产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分为16大类,详见学校规章制度汇编261页。
二、固定资产报损、报废、丢失、调出和转入、捐赠
1.资产报损、报废前,按规定资产报损、报废的格式和内容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损、报废申报表,并报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由各级主管领导签字,按规定程序集中统一处置。未见签字批复的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。
2.资产丢失,需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写出详细的文字说明,包括丢失经过及相关证明人等,由部门主任和各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填丢失登记表。
3.资产的调出及转入是指校内(校外)各处室、系部(实验室)之间的调出及转入,若要转出资产,必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申报表,报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审批后统一进行调转处理。
4.任何部门对捐赠资产到校后,必须纳入学校固定资产。应尽快到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。并在经费来源一栏里注明“捐赠”字样,纳入学校统一的资产管理范围.
5.如有疑问请拨打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电话:0319-2233319咨询。以上所有申请表均可从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网址下载( http://sbc.xtmc.net ),
特此通知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设备及固定资产管理处
  2018年1月16日